公告聲明與劉永富終止與一切合作關係,劉永富、林綠、張鳳誼未繳交入會費用3萬元、依刑法第 339 條く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、以詐術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.>及同法第210く為造... more